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办法)(冀政办发[2021]6号),提升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管理水平,河北省医疗保障协会组织召开了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认定标准研讨会召开。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处长张兰成、周丽华,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副院长崔玮,河北省医保协会秘书长张贞祥、副秘书长邢现昌,各地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省内恶性肿瘤、高血压病、心脏病、消化系统疾病、肝病、精神类疾病、眼病、结核病、艾滋病等慢性病特殊病专家参加了会议并分组进行了研讨。
慢病特殊病医保认定和享受待遇是一项基本的医保制度。《认定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河北全省城乡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病种名称和认定标准,统一按《认定标准》执行。各统筹区如需新增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病种,要报省医保局备案,由省医保局制定出台相应病种认定标准后再组织实施。
本会议由河北省医保协会组织,河北省医疗保障协会副秘书长焦姬萍,信息化委员会主任马丰敏也参加了会议。
会议时间2022年4月-5月分组讨论